[112期][現象] TA工作大不同 考核評鑑說分曉
TA工作大不同 考核評鑑說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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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何慕凡/報導】
為進一步提昇教學品質,臺灣大學於2006 年 5 月 1 日正式成立「教學發展中心」,並於九十五年度起實施教學助理制度。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之後簡稱TA)多由臺灣大學在學研究生擔任,其工作為輔助教師之教學活動(分組討論、分組實驗或批改作業),並且協助同學在課堂上或課堂後的學習。
教學助理制度自實施起每學期經過不斷修正與增減,至目前為止教學助理共分為四類,茲將其資訊與比較列表於下:
開學前,各授課教師會依照上次的修課人數暫定教學助理人數,加退選結束後,教務處會依實際修課人數審核教學助理名額。因此也曾發生過錯估教學助理數量,教授加開招收修課學生以保留教學助理人數的情況。審核結束後,教務處會著手核撥教學助理的薪資,博士生教學助理之薪資為10000元,碩士生教學助理薪資為6000元。
在教學助理的培訓上,教學發展中心會於學期開學時舉辦「教學助理研習會」,要求新任之教學助理均應出席,學期中則舉辦各式座談會與工作坊鼓勵教學助理參加,也安排 TA 諮詢員 (TA Pilot)對課程進行教學觀察評估與諮詢服務。並針對初次擔任討論課之教學助理進行教學評析,之後撰寫報告建議書提供給教師和教學助理參考。此外除架設TA交流平台供教學助理交流並發表意見外,也架設TA 評析報告繳交查詢系統供授課教師與教學助理上網查詢。
此外,教學發展中心也會對教學助理進行考核與評鑑。教學助理評鑑值低於3.5 之教學助理將不再續聘,並不得再申任任何課程之教學助理。評鑑值低於4.0 高於3.5 者再擔任教學助理時,必須另外參加訓練課程。評鑑標準主要以各課程架設於Ceiba(非同步課程管理系統)之課程網頁、期中期末教學意見調查、教師交回之學期成果報告以及TA 諮詢員上傳之TA評析報告對教學助理之評價為參考。評鑑表現良好之教學助理且經過傑出教學助理遴選委員會審核通過者可被遴選為「傑出教學助理」並授予獎金與獎狀。
教學助理為教學發展中心為提昇教學品質而發展出來之輔助教學人員,可說是學生們課堂上的另一位小導師。目前此制度還在不斷修正與改進當中,希冀透過學生們、教學助理、授課教師與教學發展中心之努力,將此制度推向一更完善之境界,也讓學生們可以因此擁有更好的學習環境與教學品質。
●參考資料:
1.國立臺灣大學教學助理制度實施準則
2.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傑出教學助理
3.國立臺灣大學教學發展中心
4.TA交流平台
5.TA 評析報告繳交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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