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 148】誰搬走了我的獎勵金?——臺大陸生獎勵金的得與失
誰搬走了我的獎勵金?——臺大陸生獎勵金的得與失
蘭州大學交換生 沈雪晨
前些天旺報刊載了一篇文章《一位陸生對臺灣的愛與恨》,談到原本陸生可以通過擔任助教或助理取得的獎勵金有可能被取消、連帶產生對限制陸生的其餘諸多法規的不滿情緒、而引發對臺灣的疏離感一事,引起了筆者的興趣。本文并試圖一探究竟,了解臺大陸生獎勵金的得與失,并提供一些思考。
衆所周知,現在前來臺灣念學位的陸生,都頂著“三限六不”大帽子,以及各學校的許多明文細規,其中“不能打工”和“沒有權利參加健保”所衝擊的直接利害最大,也是陸生組織最著重爭取的部份。另一方面,臺大一直有利用各種名目的獎助學金任用基層人力的傳統,以節約支出。“二代健保”政策施行后,工會為防止臺大進一步徵收保費,出面爭取了一部份助理的權益,臺大也做出迴應,進一步發展了獎勵金制度來規避保費,也確保了基本工資門檻受不動搖。因為獎勵金既不算獎助學金又不是校外兼職,加上來源是學校自行籌備而非國家預算,陸生便可以合法獲得。最直接的變化就是我們從此就可以在課堂上看到操著大陸口音的助教了——而陸生也有機會參與到更深層的教學實踐中,似乎再過不久,他們的就可以像臺灣同學一樣賺取外快養活自己了。
可是好景不長,勞委會成立了臺大工會的申請,表達兼任助理是勞工、需要臺大將其如同勞工一般對待的意願,臺大向勞委會提告意圖否認助理助教的勞工身份但遭敗訴,雖然它對此仍堅持到底,伴隨法律的推展,陸生還是會遭遇“升級”帶來的困境。因為升級為勞工將會違反“三限六不”的規定,讓好不容易得來的獎勵金又被不知不覺地“搬走”了。
人之處境悲劇性在於,他們的思想和動機常因為周圍人的變化而改變。說老實話,在大陸唸書的研究生若不是生計所迫,寧可呆在寢室打電動、看韓劇,也不願意進入社會半工半讀。台灣社會個體化程度高,學生注重經濟獨立,大家早早就開始做家教、打零工、當助理,給家境優渥的來台陸生造成很大衝擊和壓力。這很好地帶動了他們的獨立意識,開始重新思考與父母的經濟關係,進而開始自己爭取賺錢的機會,一定程度上,也是這些大陸年輕人積極融入臺灣的嘗試。
獎勵金的得來雖是天賜良機,也包含著陸生在爭取自己權益過程中與立法者的互動過程。現在時運不濟,那就需要陸生以更積極的態度面對。因為來臺灣學習的過程中最寶貴的東西,不是賺到錢的數額,而是在民主社會的協商政治中親身參與的過程和處理問題的方法。從這個角度看,這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不必過多地與身在異鄉所遭冷落的情緒相聯繫。事件發生后不久,臺大就給教師發送了名為“大陸配偶研究計畫兼任助理事宜”的電子公文,指出教師務必弄清陸生中以居留證身份(即陸配)入學的人員,照常依法任用,不受此事影響。在一定程度上,還是顯露了臺大對大陸學生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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