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期][文鳴] 論學生自行管理活大的可能性

論學生自行管理活大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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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化二 王裕仁】

        儘管這一兩年,校方對於活大的管理有逐步鬆綁的趨勢,但由於違規記點制、以及校方、社團借場順位的問題,「要求學生自行管理活大」的議題又開始在校內討論——學生是否有機會自己管理學生活動中心呢?是誰來管理呢?為什麼國外名校可以有獨立自主的學生會,掌管活動中心、體育場的開放,甚至有些還可以掌控經費的分配權力?

         在進入這個議題前,有些事情須先注意。不論學生管理活大與否,學校依法不得裁撤公務人員,也不會有多的人事費用補助學生。若是沒有更好的方案,活大的管理權暫時不會改變。另外,短期之內,至少是你我畢業之前,也不會有學生第三活動中心出現。

         那麼,在校方經費有限的情況下,學生自行管理活大需克服幾個問題:一、人力:現在校園風氣對於公共領域不再熱衷,舞蹈性、音樂性和體育性社團(系隊的人口較多。若再加上同學共同的考試壓力,能否每天值班將是一大考驗。二、經費:若是以支薪的方式請學生當工讀生,經費是個龐大的數目。若是要延長開閉館時間,那電費須由管理處自付百分之十五,一整年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數字。三、安全:若是在學生管理期間,在活大內有出現任何意外,那責任歸屬應是負責管理的學生,還是校方行政人員也需承擔部份責任?四、協調:現行社團場地一大問題,在於場地分配方式永遠有異議。一旦這決定權交由學生處理,公平的場地分配機制如何設立?將考驗著學生的智慧。

         由台大的學生社團體系來看,台大社團對於行政人員有著十分高度的依存度,一方面是舊有黨國體系留下來的制度,以利於控制思想發達的知識份子,如過去由全校班代互選的代聯會和全校社團互選的活大幹事會;另一方面是社會風氣走向多元發展,不再認為一元集權是必要且有效率的。學生社團結構演變到現在,大略可分成三個軸線,分別是廣義的學生會(行政部門、學代會和學生法庭)、院系學會體系和社團體系。

         若是學生想要管理活大,那是哪一體系要負責管理?先排除關聯性不高的院系學會體系,學生會相較來說很適合。學生會是代表全體學生的自治團體,理當由學生會負責管理,且學生會又有自己的收支,相較於後面所說的社團大會,有較多的財務自有空間。只是學生會長投票率逐年下降,對於校內學生的影響力不足,在參與行政部門人力短缺,使學生會沒辦法每天輪值。如果今天學生真能管理活大,現今的學生會是理想的角色嗎?

         若是給社團成立社團大會,每年間接選出會長,負責管理社團與活大。好處是事情變得單純,有明確專人負責管理,且較了解各基層社團的需求與困境。但就營運上來說,社團大會沒有自己的財源,也不太可能向社團再收取管理費,因此必須依賴課活組資助(當然學生會也可以,學生會有會費收入且對外募款較容易,財政上的缺口讓組織運作容易被經費提供者影響。

         台大學生能否克服上述之問題?我相信是有機會的。不過與其只有思考學生是否能有管理活大的可能性,不如思考我們自己該有什麼樣的社團體系,要有一個強而有力的學生組織為大家執行公務,還是依照現行制度與交由行政人員決定,這才是問題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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