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學生對於學生自治的想像與實踐

報導 / 王思婷、戴美齡
    根據《大學法》第三十三條,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然而,實際上的學生自治組織該如何運作,具有什麼樣的代表性,都值得再進一步探究。本期將報導,第二十九屆臺大學生會長補選經過,以及臺大學生對於學生自治的想法。

爭議不斷 二十九屆學生會長補選 
    一零四學年度第二學期,舉辦第二十九屆學生會長選舉,在選舉日前幾天,兩位候選人分別於臉書上宣布退選,但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法》,「凡經申請登記核准者,不得撤回其申請。」選舉仍照常舉行。六月二日投票當日,最終由周維理當選第二十九屆學生會長。

    六月七日法律四鄭婷尹則是公開發表聲明,依《國立臺灣大學選舉罷免法》發起罷免案之提議提出與連署成立。後續則在開學前〈九月三日〉,在自身臉書、PTT以及學生交流版上,發起活動預告,並於九月二十九日繳交連署人名冊至臺大學生會選委會。該日上午,周維理則辭去學生會長職務,由學代會議長接任為代理會長。

重啟選舉 十二位候選人參選
    參選登記的候選人總共有十二位,為史上最多候選人的學生會長選舉。其中不乏曾參與學生自治的學生,也有大一新生,以社會科學院的學生居多。

    至於在候選人公布的政見方面,有人對於併校、多元族群、畢業門檻、學生餐飲提出具體規畫,也有人提出舉辦加強學生互動的茶會,同時也有一些較具創意及爭議的意見,如村上春樹徵文大賽、使用學生會經費舉辦抽獎活動。

    十二位的政見中,雖然出現一些較未完善的政見,或是僅僅寫下我好想當會長一句。但是透過政見發表會,以及候選人對於選民的問答中,其中仍可看出候選人想要改善學生自治風氣現況。

校內學生  對於學生自治的理想
    我們隨機挑選了數十名台大學,調查大家對於這次重選的了解和學生自治組織的想像。大約有七成的人了解兩次會長選舉的事件,且這次有意願去投票的比例也比上次略高。不過對於這樣一個自治組織的看法主要分為兩派,一方認為是學生向學校發聲、爭取權益的重要機制,也是作為公民參與的一部分;但也有少部分消極的學生認為,這一小部分有時間有熱情的學生不一定真的能做什麼改變。這樣的看法,似乎會影響學生參與這類組織的意願,導致對相關事務的冷漠,更加深對於自治組織的不了解和刻板印象。

    本次調查中,也詢問學生對於兩次會長選舉的想法,其中有學生表示,感覺就一團亂,很像學生會學代會亂鬥。也有不少同學表示,雖然知道學生會對於學生滿重要的,但因為沒有參與其中,所以也不會想去投票。但仍舊有一部分的學生認為,由自身做起,說服身邊的朋友一起去投票,增加參與自治的風氣。

補選學生會長結果 學生參與度
    二十九屆學生會長補選於十一月二日舉行,由三號候選人呂姿燕當選。本次投票率為投票人總數32450人,總領票數1638,投票率為5.05%。相較於今年六月學生會會長暨自治組織聯合選舉的投票率4.30%,本次補選的投票人數較高,學生參與的意願較高。

學生自治 大家應一同努力
    雖然本次補選的投票率與領票數相對提高,但是5.05%的學生民意,是否能夠代表其餘的學生立場仍舊值得考量。接任的學生會長是否能夠在剩下近八個月的任期中,實踐對於選民的承諾,也是一大考驗。

    學生自治,不該只有少數投入、發聲,身在臺大的一份子,我們都應該一同參與。為此,記者希望藉由本篇報導,提升學生對於學生自治的重視與意願。

臺大學生報社. 技術提供: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