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期][現象] 評鑑值低於3.5 TA不再續聘

評鑑值低於3.5  TA不再續聘
-------------------------------
【記者劉冠良/報導】


今年六月,臺灣大學教務處以及共同教育中心修訂了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 TA)制度實施準則,明訂「教學助理評鑑值低於 3.5 者將不再續聘(不論任何課程)」。
而上半年(97學年度第二學期)共有32人低於此門檻,其中以外文類及實習類TA佔多數。臺大教學發展中心人員表示,此準則的確存有「灰色地帶」,尚待後續的討論及修訂。


得過五次傑出教學助理,臺大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博士生李承恩表示,訂定門檻的原則是正確的,但某些TA可能是因為課程設計的問題而導致評鑑分數較低,此外他也透露「有很多老師其實不知道怎麼用TA。」

李承恩說,評鑑值低於3.5TA不再續聘的作法不是太好,他認為續聘權應該由老師決定,責任則由老師承擔。

臺大教學發展中心教師發展組副組長李紋霞表示,上學期四類TA的平均評鑑值皆約為4,故門檻設定3.5應該不至於不合理。但她也坦承實習課程和外文類課程的內容不像討論課及實驗課那樣明確及標準化,且有些老師對TA協助教學的理念和校方的規劃期望有落差,這都會影響TA的學期末學生評鑑分數。

針對期末評鑑問卷設計是否恰當,李紋霞提到目前的問卷有依照不同課程類別的TA做設計,但有外文系教授仍認為外文類TA的問卷題目不夠精確,正著手研擬一份新的問卷草案。李紋霞表示教學發展中心樂觀其成,中心也正進行各類TA問卷的修訂工作,並將於十二月教務處與共同教育中心一同召開的「教學助理制度實施準則檢討會議」中討論。

現行準則只規範TA不再續聘的標準,但未明確指出不再續聘的期限與輔導機制。李紋霞說,這屬於制度上的「灰色地帶」,也會於十二月的會議中討論。除了評鑑值3.5的門檻,準則中也提到「若評鑑值低於4.0高於3.5者再擔任 TA 時,務必參加教學發展中心新開設之訓練課程」。但由於本學期是第一次實施,李紋霞表示訓練課程的配套措施以及訓練人力都尚在規劃中。

-------------------------------
【臺大學生報‧堅持新聞的好味道】
臺大學生報社 版權所有© 2009 NTU Student Newspaper Club All rights reserved

【感謝以下單位熱情贊助】
2009最多公職新貴都在高點,創造成功,連續19年全國冠軍!
美加文教為國內英語學習最專業首選及留學遊學名人最推薦,歡迎電洽
國家商碩研究所洽負責人文淵0911201606一通電話資料就到

臺大學生報社. 技術提供:Blogger.